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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仁寿县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活动轨迹(2月8日新增1例)

08-24     浏览量:181

2月8日0-24时,眉山市仁寿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

新增1例病例基本情况:

患者沈某,男,63岁,汉族,户籍地址浙江省,视高镇好力电器厂门卫(此厂停工1年),居住在该厂区宿舍。其妻徐某于2020年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流行病学和社会调查,现将该例“新冠肺炎”患者的活动轨迹告之如下:

2020年1月23日17:00,患者沈某同家人(其妻、子、媳、孙)驾车到侄子沈某家中(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吃晚饭。19:00左右驾车返回其子华阳益州国际广场家中。

2020年1月24日午饭后,其子一家经双流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福州市晋安区探亲,后一直未返回四川。24日下午,患者沈某及其妻徐某到侄子沈某家(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吃晚饭,并留宿至1月30日。期间,夫妇俩曾回儿子家中换洗衣物。

2020年1月25日9:00左右,患者沈某同其妻徐某2人乘坐公交、地铁返回自己家中。15:30左右,2人再次乘坐公交、地铁前往侄子沈某家(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

2020年1月26日,患者沈某自诉有支气管炎,出现咳嗽等感冒症状,自行服用药物后好转。

2020年1月30日17:00时左右,患者沈某与其妻徐某从华阳广福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科学城站出站,乘坐三轮车于20:00左右回到视高住处(三轮车驾驶员系成都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人,名字不详)。途中,夫妻俩均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1月31日上午,因其妻徐某出现咳嗽症状,患者沈某陪同其妻徐某到视高农贸市场门口同泰生药店购买药品,佩戴口罩。

2020年2月1日08:30,患者沈某代其妻徐某前往视高光大药房一号店购买布洛芬等感冒药品。13:30患者沈某用电瓶车载其妻徐某到该药房更换药物,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2月1日14:00-15:00时,患者沈某曾到视高河心社区药房购买补气糖浆,沈某、药店销售人员均佩戴口罩,其妻徐某因呕吐于19:00时被送往视高卫生院住院接受治疗。

2020年2月1日至2月6日,患者沈某往返于好力电器厂与视高中心卫生院照顾其妻徐某。

2020年2月6日其妻徐某因发热被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患者沈某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医院隔离观察。

2020年2月7日,患者沈某再次出现咳嗽症状,对其检查,胸部CT提示双肺存在少许感染灶。

2020年2月8日,患者沈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讲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少串门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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